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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降价哪里就有维权?中国畸形式买卖

房天下南京二手房网  2014-06-30 09:15:00  来源:东方卫报
[提要]上周,城东某楼盘业主称小区配套学校变更,开发商名校承诺没有兑现,在售楼处集体维权,引发多方关注。截至6月底,业主“维权潮”已经蔓延至江北、江宁、城东等区域10多个品牌楼盘,维权业主的诉求点集中在学区规划变更、精装缩水以及房价调整等问题。

上记者统计发现,仙林湖板块、城东麒麟板块等多个业主“维权”比较激烈的楼盘,也是近期新房价格有不同程度的下调的项目。随着楼市走势的不确定性加剧,南京新房市场也进入了“维权季”,不过,业主集中“维权”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支持呢?对此,有业内人士呼吁,房地产市场需要理性,买卖双方都应当遵循契约精神。而昨天网上曝出有企业负责人称,买了房子降价就去维权的年轻人,企业不能招进来。引发网友热议。

周,城东某楼盘业主称小区配套学校变更,开发商名校承诺没有兑现,在售楼处集体维权,引发多方关注。截至6月底,业主“维权潮”已经蔓延至江北、江宁、城东等区域10多个品牌楼盘,维权业主的诉求点集中在学区规划变更、精装缩水以及房价调整等问题。

市场镜头

一下两家,维权蔓延到麒麟

六月底,南京楼市“维权潮”波及城东麒麟板块,两大品牌楼盘同时遭遇业主维权。6月22日,麒麟新城某央企品牌楼盘众多业主齐聚在项目销售中心,业主王先生表示,该楼盘公办名校变为了普通学校,同时新推房源价格下降2000元/平方米。“学区性质改变”,但是对于买房的一期业主却没有任何补偿和表示。到了6月25日,该楼盘业主再次组织维权,封锁售楼处,个别业主情绪激动,对售楼处沙盘进行打砸,导致售楼处完全瘫痪,甚至有人受伤流血的现场图片在网络流传。

也在6月底,麒麟另一家刚需楼盘也因“学区问题”遭遇业主维权。6月25日,该楼盘几十名业主站在售楼处外维权,希望开发商能够“给业主一个合理说法”。对此,该楼盘开发商负责人表示,学校没有变成民办,现在还是公办,只是这个分校的基础上,又加了一块某某小学的牌子,等于一个学校两个牌子。

记者提醒

楼盘宣传册不是法律承诺

可以把“担心”落到书面

业内分析

新房降价是“维权”导火索

五月中旬以来,仙林、江北、江宁、城东10多家楼盘遭遇业主“维权”,而在维权背后,这10多家楼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加推房源有不同程度的房价下调。仙林湖某盘部分房源价格回落,九龙湖某盘推出“一口价”房源,麒麟新城个别楼盘房价回到几年前。同时,这些楼盘都因学区、配套等问题引起业主维权,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降价才是业主维权的导火索。

6月25日当天,城东麒麟新城两家楼盘同时因“学区”问题,引发业主维权。记者调查发现,麒麟新城的央企品牌楼盘近期释放消息称,二期小高层房源价格只有11000-13000元/平方米,较前期同类型房源价格下调2000元/平方米左右。

我们注意到,麒麟板块另一家同时遭遇业主维权的刚需楼盘,近期加推房源价格也有下调。日前,该楼盘宣布新一批房源起售价将只有8000元/平方米,此前该楼盘售价约在12000元/平方米,房价回到几年前。

对于业主诉求的学区变更等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得到权威解读。维权事件中,买房人依凭的往往是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或者一些宣传用语——这些都不能成为法律认定的承诺。如果买房人认为一些情形对购房行为本身有重大影响,一定要落到书面上。如果是因为降价就闹,是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的,但是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做好自身的服务,无法兑现承诺,这是开发商的责任。记者提醒,业主合理合法的维权诉求应该得到保护。

业内声音

南京楼市维权这些年

当理性的声音占主流

律师点破

降价维权无意义更无依据

而对于近期频繁上演的“维权”事件,昨天在网上有网友以企业主的身份发表文字,称买了房子因为降价就去维权甚至过激维权的年轻人,企业不能招进来。“对于市场购买行为都能赖账能不认,这样的员工在企业制度面前,你敢要吗?”不过这样的说法也被指过于极端,并且偷换概念。有网友反驳,买房其实没有太多选择,辛苦买来的房子贬值,这种心理旁观者很难理解。

诺法律师事务所主任栾云根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商品房也是商品的一种,那么在购买后,商品房价值的损毁、灭失、贬值等,都应该由买受人来承担。反之,商品房购买后增值,也没见有业主返还利润给开发商。没有理由说购买商品房后就一定要的。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观念,遵循契约精神,依照合同条款履行。”

买卖双方做好自己的事

开发商按合约建好房子

“我不会谴责业主没有契约精神,而是认为开发商应该建质量有保证的房子,不做夸大宣传和承诺。”有业内人士表示,业主的表面诉求是宣传欺诈,但其中的逻辑是,房价涨,缺点可以忍;房价跌,缺点不忍了。

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赞同,他认为契约精神是双方的,对开发商也是一样,把好质量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建房子、做绿化、搞装修,货要对板,宣传和承诺要尊重和客观、实事求是,重质量、守合同、诚信经营是对每一个开发商的基本要求。

因而,栾云根也认为,“开发商在宣传中承诺学区,而在交付后却没有兑现,那么开发企业就构成违约,因为有无学区,是会影响到业主的购房意愿的。所以,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8年

一边倒支持“降价维权”

2008年楼市价格波动时,江北、河西、城南等区域房价出现降价潮,当时就有不少老业主“维权”。当时社会舆论“一边倒”,支持“降价维权”,认为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是弱势群体,理应受到保护,同时谴责开发商的降价行为是不负责任的,要求楼盘向前期业主弥补差价。当年,的确有个别降价楼盘做到了退房、退差价。

2011年

支持合理合法维权

2011年“限购令”背景下,南京诸多楼盘新房源价格下跌,不少老业主认为“吃亏上当了”,多家楼盘出现了类似“占领售楼处”的现象。“当初买房子的时候都说后期房源肯定还要涨价,现在却降价了,开发商应该给我们一个交代。”不少老业主持这样的观点。而在这一年的降价潮中,很多网友表示,“降价维权”没有法律依据,索要赔偿没有道理,支持遵循“契约精神”。

2014年

本报呼吁买卖双方

共同遵循“契约精神”

在今年的“维权潮”中,购房者很少诉求“降价维权”,而是针对楼盘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维权”。同时,业内声音也更加理性,由本报等主流声音发起,支持买卖双方共同遵循“契约精神”,购房者依照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开发商也应当保证房屋产品质量,同时做到诚信宣传,共同维系一个健康、理性的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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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ouyi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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