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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入学政策已出!试点学区入学+多校划片空额摇号相结合

房天下南京二手房网  2015-05-26 17:37:00  来源:雨花区教育局网站
[提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南京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5]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情,积极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此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南京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5]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情,积极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2015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顺利完成。

各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省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

二、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入学条件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① 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或出国定居的。

② 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 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 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 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① 拆迁户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 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在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 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安排就读。

(3)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① 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 对购买二手房的住户,每户只能在施教区内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 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公办小学招生

1.施教区内学生免试入学

所有公办小学招生,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热点小学空余学额区内电脑派位

我区热点学校小行小学、西善花苑小学(雨花外国语小学分校)将在学区生报名人数确定后,拿出空余学额,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方式招生。空余学额将在6月7日前,在雨花教育网公示。我区户籍的小学新生可于6月14日、15日在施教区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电脑派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按派位计划录取;申请电脑派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按申请人数全额录取。

市招办统一组织,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小行小学、西善花苑小学(雨花外国语小学分校)电脑派位招生工作。

3.试点学区入学和多校划片空额摇号相结合的入学办法。西善桥小学、梅山第二小学、实验小学善水湾分校将采用划定施教区和多校划片空额摇号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以上三所学校的学区生可以另外填报一所学校参加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申请电脑派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按派位计划录取;申请电脑派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按申请人数全额录取。空余学额将在6月7日前,在雨花教育网公示。以上三所学校的施教区新生可于6月14日、15日在施教区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民办小学招生

南京市民办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经区教育局同意、市教育局备案后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待我区户籍学生学位派定后,以公办小学为主,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在学位许可范围内,安排符合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15年5月31日止)以上方可提出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时,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至2015年5月31日止)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4.独生子女证;

5.随迁子女预防接种证。

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各学校有权拒收该生入学,且该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宁入学。

六、照顾对象及申请办法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劳模及对南京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符合以上条件的照顾对象须到区教育局普教科统一报名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报名时须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相应照顾类别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日程安排

5月26日,公布《雨花台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雨花台区2015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5月27日,各小学发布招生通告,在学校门口公示栏、校园网及其学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公告,告知辖区家长具体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要求等。

5月30日至31日,我区各小学学区生入学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报名时,要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该学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6月7日前,区教育局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公办热点小学及试点学区入学和多校划片空额摇号相结合的学校名单和电脑派位计划。

小学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查验、修正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打印学籍卡并盖章后(初一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交毕业生。

6月14日—15日,小学新生填报热点小学电脑派位志愿。

6月28日上午,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6月29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月10日—11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关学校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各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八、本办法由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雨花台区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南京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5]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情,积极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圆满。

各初中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

二、报名要求

(一)在我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在外区借读的我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区教育局规定的地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二)关于户籍审定的说明

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就近入学。

1.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正常按施教区入学办理:

① 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

② 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 毕业生的户口随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④ 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房产,并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① 拆迁户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中学报名。

② 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在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中学报名。

③ 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中学安排就读。

3.小学毕业生的户口在招生工作结束前迁入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本区小学毕业生全家无房产,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1.本区各小学应在规定日期内统一组织毕业生的升学报名工作。审核工作由各初中校负责完成。

2.各初中校应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3.各初中校应于8月10日前下发《公办初中学校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并规定报到日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南京民办实验学校招生

1.南京民办实验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纳入全区招生工作统一管理。民办实验学校招生方案须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民办实验学校须严格核定招生计划,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2015年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为2∶8。南京民办实验校电脑派位工作将在市招办组织下,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3. 民办实验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取得学籍。

五、特长生招生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分别成立区级和校级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区级和校级招生工作办法,严格操作程序,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工作组织管理和过程监督。各承担加试任务的学校要准备好相关场地、器材、测试表格等,认真组织加试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经南京市教育局批准,雨花台中学招收15名男子足球体育特长生, 10名舞蹈特长生。板桥中学招收美术特长生30名。特长生专业加试报名时间为5月3日至5日。专业加试时间为5月16日,考试组织由各招生校自行组织。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形式的考试。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摇号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并于5月23日至24日期间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录取名单。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打印录取名册,于5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招生办备案。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待我区户籍学生学位派定后,以公办初中为主,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在学位许可范围内,安排符合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我区公办初中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15年5月31日止)以上方可提出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时,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至2015年5月31日止)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4.独生子女证;

5.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

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各学校有权拒收该生入学,且该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宁入学。

七、残疾学生入学

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学生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学生入学。

八、关于升学报名和南京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电脑摇号

6月1日—12日,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各初中学校审核录取。具体时间以小学通知为准。

6月11日—12日,有意愿参加民办学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的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参加电脑派位报名,并填写电脑摇号志愿表,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在相应的民办学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中填报一所学校作为电脑摇号志愿。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有意愿参加民办学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的,应在同一时间在区教育局普教科填写电脑摇号志愿表。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九、关于照顾对象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劳模及对南京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符合以上条件的照顾对象须到区教育局普教科统一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报名时须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相应照顾类别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日程安排

4月24日—25日,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5月3日—5日,特长生专业加试报名(以各招生学校通知为准)。

5月16日,各校组织特长生专业加试。

5月26日,区教育局公布《雨花台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雨花台区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5月27日,各初中发布招生通告,在学校门口公示栏、校园网及其学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公告,告知辖区家长具体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要求等。

6月1日——12日,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各初中学校审核录取。具体时间以就读小学通知为准。

6月11日—12日,有意愿参加民办学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摇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有意愿参加民办学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摇号的需到区教育局普教科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8日上午,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6月29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月4日,南京外国语学校英语能力测试。

8月10日前,各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9月30日前,各初中校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区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十一、本办法由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雨花台区2015年初中施教区划分一览表

 备注:因为岱善润福城配套的另一所小学正在建设中,未来学区将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故暂时划为过渡学区

雨花台区

>>>小学学区划分

1、雨花台区实验小学东校区(原实验小学)

雨花西路两侧:单号从1号开始至121号,包括普德村、普德花园、能仁里1—3号、能仁里一村、四季经典、四季阳光;双号从2号至120号,134号至220号,包括中华新村、钱家村、安德里1—30号。
长虹南路两侧:西云村铁路道口以东,双号含310、318、324号;单号从391号至449号,含南窑岗村、锦虹美苑、绿岛华庭、观云国际;

雨花路铁路以南;

雨花东路:花雨南庭。

2、雨花台区实验小学西校区(雨花台小学)

雨花东路两侧至卡子门,含雨花村(养回红村)、晨光巷、西羊巷、爱涛逸珍公馆、机电花园;
凤台南路两侧由应天花园至梦都大街;

长虹路两侧,西云村铁路道口以西:北窑岗村、长虹新寓、凤凰和美;雨虹雅苑;亚东国际;
雨花西路单号129号、双号222号开始至菊花台公园、小行路单号15号、双号18号(警官学院):含安德里、龙福花园、龙福山庄、枫情国度·尚园、君悦城市花园、名门公寓、德安花园、安德门居委会、工农村;先锋公寓;
安德门大街11号:地质勘察院。

3、共青团路小学

雨花新村:共青团路1-5村;能仁里16号大院、能仁里二村、能仁里三村;共青团路两侧:含原共青团路11号、花好月苑、雨麓花苑,邓府山村、邓府苑、公交四公司、望江矶。

4、雨花外国语小学

雨花南路以南、卡子门大街以西、软件大道以北、花神大道以东地区,含玉兰山庄、康盛花园、翠竹园、翠岛花城、花神美境、郁金香花苑、锦明家苑(郁金香路12号)、玉兰小区(郁金香路16号)、君悦湖滨、泰龙家园(郁金香路20号)、君子兰花园(郁金香路22号)、阅城国际、宏图上水园。蓝筹谷。

5、雨花外国语小学双龙嘉园校区

雨花台区辖区内,机场高速以东,软件大道以南,卡子门大街以西:含双龙嘉园、九都荟、大桥机器厂宿舍等。

6、雨花台中学春江分校(小学部)
春江新城、蓝岸尚城、翠岭银河(过渡学区)、万科金色里程(过渡学区)、人才公寓(过渡学区)。

7、小行小学

小行路单号从27号(金蕊家苑)开始至结束,双号自18号(警犬研究所)开始至结束:含小行社区、菊花社区、康润园、时光灏韵、名城世家、柏阅澜庭、警犬研究所宿舍、消防中队宿舍。琥珀花园。

8、古雄小学

板桥街道江大线以南、宁芜铁路以东地区,含新建社区(部分):新建公寓、新建一村及原有未拆迁的11个村民小组;建通社区:建绿新苑;绿洲社区:绿洲新村。永安社区:15个村民小组。
板桥新城管委会所属部分地区,新林社区(部分):新林芳庭、古雄新居、朗诗绿色街区、金域华府。

8、板桥小学

板桥街道江大线以北地区,含板桥社区:板桥新村、向阳雅居、胜利南苑、板桥秀苑及西来、胜利、杨戴3个村民小组;含三山社区:朝阳西苑、静华公寓;驻地单位:中冶实久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宿舍、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解放军工兵仓库范围。
板桥新城管委会所属部分地区:古雄社区:原有村组;大方社区:大方村(未拆迁部分);柿子树社区:原有村组。

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部分地区:近华社区:潘窑二组、五胜一组、金叶花园小区、锦华新城小区。天保社区:刘一组、刘二组、南奥新居、石林大公园(过渡学区)。

9、铁心桥小学

铁心桥街道各村

10、西善桥小学

西善桥街道各村,含油坊社区:七彩星城、贾西新苑等;古遗井社区;西善桥社区;福润社区。

11、景明佳园小学

景明佳园

12、力学小学金地自在城分校

金地自在城

13、西善花苑小学(雨花外国语小学分校)

西善花苑;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含西寇社区,天后社区。

14、雨花台区实验小学岱山分校

过渡学区:齐修北苑、义德西苑、义德东苑。

15、梅山小学

梅山街道所属生活区部分,含中兴路社区、上怡新村社区、梅清苑社区。

板桥街道江大线以南、宁芜铁路以西部分,含孙家社区:新建雅苑、梅苑新村、永安花苑及未拆迁的5个村民小组(史家、李山头、王村、西家庄、合面);新建社区(部分):乔家庄、钟家岗。驻地单位:南京市建通墙体材料总公司原职工宿舍。

16、梅山第二小学

梅山街道矿区部分:梅欣社区、梅岭社区(含梅苑小区)

17、雨花台区实验小学善水湾分校

善水湾小区

18、岱山实验小学(区实验小学分校)

过渡学区:岱山经适房片区。

>>>初中学区划分

1、雨花台中学

雨花东路至卡子门大街(西侧)100号:晨光巷、西羊巷、机电花园、爱涛逸珍公馆、花雨南庭、大桥机器厂宿舍;

雨花西路1号至127号,雨花西路129号至警官学院(小行路16号):雨花路铁路以南、普德村、普德花园、钱家村、四季经典、四季阳光、能仁里(16号大院除外)、能仁里一村、二化机宿舍、电信局宿舍、名门公寓(过渡学区),安德里、安德里小区、龙福小区、龙福山庄、小行路双号截止至16号;省地质工程勘察大队宿舍;

长虹路铁路以东双号自244号、单号自391号始:绿岛华庭、窑岗村、锦虹美苑、雨虹雅苑、观云国际;

宁南新区:康盛花园、玉兰山庄、仁恒翠竹园、翠岛花城、花神美境、阅城国际花园、蓝筹谷、郁金香花园、君子兰花园、望江矶、郁金香路12号和16号、泰龙家园;君悦湖滨、宏图上水园、双龙嘉园(过渡学区)。

2、共青团路中学

共青团路、雨花南路片区:雨花新村(共青团路1-5村);邓府山村、邓府苑;公交四公司(雨花南路22号);能仁里16号大院、能仁里二村、三村;陵园宿舍、花好月苑、君悦城市花园、枫情国度·尚园;

雨花西路片区:先锋公寓、雨麓花苑、亚东国际;

长虹路铁路以西:应天花园、凤凰和美、德盈广场;

小行片区:菊花小区、小行村、康润园、警犬研究所、金蕊家苑、时光澔韵、名城世家、柏悦澜庭;

铁心片区:原铁心桥街道各村、翠岭银河(铁心桥各村原居民)、凤翔花园一、二、三期(铁心桥各村原居民)、凤翔山庄一、二、三期(铁心桥各村原居民)。

3、板桥中学

板桥街道古雄村、大方村、柿子树村;原近华村、原落星村、原石闸湖村;板桥新村、胜利南苑、板桥居委会范围;金叶花园、静华公寓、向阳雅居、古雄新居内原属于板桥街道范围;
雨花经济开发区内原四圩村、天保桥范围;国际关系学院、绿洲厂小区范围;新林芳庭、石林大公园、朝阳西苑;金地自在城(过渡学区)、朗诗绿色街区(过渡学区)、南澳新居(过渡学区)、金域华府(过渡学区)、锦华新城。

4、孙家中学

板桥街道孙家村、永安村、三山村、新建村、梅村;梅山街道(非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南京市建通墙体材料总公司原职工宿舍及建绿新苑;永安花苑、梅苑新村、新建雅苑、新建一村、新建二村、新建公寓。

5、金陵中学西善分校

西善桥街道各村;贾西新苑,善水湾。

6、雨花台中学春江分校(初中部)
春江新城社区、景明佳园小区、蓝岸尚城、蓝岸3G、万科金色里程(过渡学区)、翠岭银河(非铁心桥各村居民)、人才公寓(过渡学区),琥珀花园。

7、金陵中学岱山分校

过渡学区:岱山经适房片区,西善花苑。

责任编辑/guojing.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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