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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五大举措痛击地产中介乱象

房天下南京二手房网  2016-06-13 17:15:00  来源:房天下南京二手房
[提要]住建部为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地产中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北京、上海、深圳、杭州、郑州、宜昌等城市已查处了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

据悉,住建部为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在范围内对房地产中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北京、上海、深圳、杭州、郑州、宜昌等城市已查处了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
日前,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

主要举措如下:

1、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

2、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行为管理。

3、全面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资金监管制度。

4、研究建立房源信息核验制度。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研究相关措施确保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是真房源、真图片、真价格。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时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在说明书上记载房屋状况等信息,实现交易信息一次性告知消费者。

5、大力推进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建设。同时,省住建厅正在推进全省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以下通知为原文

各市建设局(委)、房产局,昆山市、沭阳县建设局,泰兴市房产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在2016年6月至10月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6﹞1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积极会同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查处的工作机制。各省辖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市)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筹安排,稳步推进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实施方案。

1、动员部署阶段。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动员部署阶段要设立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并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征集线索。各地要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于2016年6月20日前上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2、自查自纠阶段。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针对《通知》的十项整治重点内容,切实组织好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督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和整改结果。要建立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台帐,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工商登记注册号、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备案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数量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交易风险提示。

3、全面检查阶段。各地房产主管部门要通过研究分析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在2016年10月底前,将本辖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报告和典型案例上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4、抽查督促阶段。11月,根据各地检查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监管,注重长效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边检查边整改,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

1、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对申请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供快捷方便备案手续,并及时将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主要信息向社会公布,供房地产交易当事人选择,并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发布风险提示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委托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2、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各地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的日常行为管理,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素质,保证房地产经纪服务质量,保障房地产交易者的合法权益。要督促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

3、全面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资金监管制度。房屋交易网签系统建设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已经列入国务院去库存督查重点,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目前,我省各地已经基本上都实现了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尚未开展地区要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力争早日实施。今年年底我省所有地区要全部实现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已经实施的地区要尽快实现市县两级的联网,同时,各地要注重对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资金监管制度的优化,缩短流程和时间,方便交易,切实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4、研究建立房源信息核验制度。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研究相关措施确保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是真房源、真图片、真价格。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时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在说明书上记载房屋状况等信息,实现交易信息一次性告知消费者。

5、大力推进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建设。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等情况,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我厅正在推进全省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实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征信全覆盖,对失信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惩戒,直至清出市场,禁止从事房地产经纪相关活动。

联系人:康凯(025-51868543)、林小峰(025-51868592),传真(025-51868570),邮箱:34931576@qq.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房﹝2016﹞11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zhu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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