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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类无户口人员可落户 年底前解决“黑户”上户口问题

房天下南京二手房网  2016-09-14 09:12:00  来源:南京日报
[提要]为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南京将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我市日前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今年年底全面解决全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为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南京将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我市日前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今年年底全面解决全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意见》明确,我市将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为八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分别是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中,申请办理常住户口落户时,需提供拟落户地一方居民户口簿。政策外生育的需提供结婚证,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此外,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无户口人员实际生活、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属于非法收养,经查实有亲生父母的无户口人员,应将孩子送还亲生父母处,并在亲生父母处落户

《意见》特别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到今年年底,全面解决全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责任编辑/qiu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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