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正文

南京楼市再曝新规 开发商拿地需自有资金

房天下南京二手房网  2016-11-16 09:26:00  来源:房天下南京二手房
[提要]南京楼市土地出让政策再出新规,开发商拿地需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违规资金。

南京楼市土地出让政策再出新规,11月15日南京市国土局发布《我市土地市场发布(2016年网挂3号)补充公告》,要求开发商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违规资金。

南京楼市


原文如下:

根据规定,参与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

根据上述要求,竞买人在申请参加土地招拍挂活动时,须出具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另行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我局将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责任编辑/zhurui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