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正文

南京调控细则:重申消费性贷款禁止用于买房

房天下南京二手房网  2010-10-13 08:40:00  来源:金陵晚报
[提要]在9月29日中央出台“加强版新政”后,昨天,南京市出台地方版新政细则,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此举令南京成为继北京、深圳、厦门、上海、福州、宁波、杭州之后,全国第八个出台“房产限购令”的城市。

新政●南京暂时不准购买第三套房

要点

●10月20日起取消购房补贴

●开发商公布房价后3个月内不得上涨

●加快保障房、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新政 ●首套房首付上调为三成及以上

重申

●二套房首付五成、利率上浮10%以上

●消费性贷款禁止用于买房

在9月29日中央出台“加强版新政”后,昨天,南京市出台地方版新政细则,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此举令南京成为继北京、深圳、厦门、上海、福州、宁波、杭州之后,第八个出台“房产限购令”的城市。

暂不准购买第三套房

南京新政细则规定:“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严控投机炒房,对违反上述规定、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银行不予贷款,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权属登记。”该条文明确规定了南京暂时不能购买第三套住房,否则既不给贷款,也不能办房产证。

不过,南京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细则何时开始执行,以及对第三套住房如何认定,该细则没有明确。

南京市住建委的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南京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具体执行时间,以及认定细则,将在未来几天陆续出台。”

购房补贴20日起取消

除了暂时限制市民购买第三套住房以外,南京新政细则还规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停止执行南京市的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政策。这表明南京已实施10个多月的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政策,还有最后7天的有效期限。

目前还在执行的购房补贴政策如下:在南京市区购买首套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市民,享受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卖掉南京市区住房并再买一套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改善型需求市民,也能享受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

据悉,目前仍在实施的购房补贴政策,是今年1月6日南京市房管局和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当时规定,享受购房补贴的买房期限是从201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昨天出台的新规,叫停了购房补贴政策。

申报3个月内不得涨价

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遏制房价上涨,南京新政细则称,开发商在给楼盘申领销售许可证时,必须申报房价,申报房价3个月内不得挑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此举表明开发商将不能恣意上调房价,定价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监管。

此外,新政细则规定,对定价明显高于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针对一些开发商利用信息不对称,对消费者欺瞒房价的行为,新政细则规定,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让房价透明化。

消费性贷款禁用买房

南京新政细则还重申,严格执行中央的房贷紧缩政策:首套房首付上调为三成及以上;二套房首付五成、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以上;三套房停贷;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外地居民,暂停发放房贷;消费性贷款禁止用于买房。

此前已由省财政厅出台的契税新政,也在南京细则里得到落实。即10月1日起:首套90平方米以下,缴1%;首套90-144平方米,缴1.5%;144平方米以上,或二套房、多套房,一律3%。

另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10月1日前后南京契税缴纳标准对比

普通 房子类型 2010年10月1日后契税税率 2010年1月1日-9月30日契税税率 新规与10月1日前老规定相比 以总价100万元房为例

住宅

首套,90平方米及以下 个人缴1%,没有购房补贴 个人缴1%,政府补贴0.5%,实际缴契税0.5% 增加了0.5个百分点 10月1日前,缴1万元契税,享受5000元补贴,实际缴契税5000元。10月1日后,缴1万元契税。

首套,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 个人缴1.5%,没有购房补贴 个人缴1%,政府补贴0.5%,实际缴契税0.5% 增加了1个百分点 10月1日前,缴1万元契税,享受5000元补贴,实际缴契税5000元。10月1日后,缴1.5万元契税。

二套及多套,90平方米及以下 个人缴3% 个人缴1%,但没有补贴 从1%提高到3%,增加2个百分点 10月1日前,缴1万元契税。10月1日后,缴3万元契税。

二套及多套,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 个人缴3% 个人缴1%,但没有补贴 从1%提高到3%,增加2个百分点 10月1日前,缴1万元契税。10月1日后,缴3万元契税。

非普通 144平方米以上,或容积率小于1 个人缴3% 个人缴3%,没有购房补贴 不变,仍为3% 不论10月1日前还是后,都是缴3万元契税。

住宅

备注 1.二手房是看“送件时间”,也就是签了买房合同拿到房管部门鉴证的时间。新房是看“契约鉴证时间”,也就是买房人与开发商签商品房买卖契约后,开发商把合同拿到房产局盖章的时间。

2.根据新规的人性化规定,10月1日前签下合同,并在10月20日前到房管部门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手续,仍可按10月1日前的老规定缴契税。

3.自2010年10月20日起停止原有购房补贴。

10月1日前后个人所得税对比

10月1日前 10月1日后

1.不满5年或不是家庭住房,按总价1%或差额20%征收,可由卖房人二选一。 其他与此前相同,但对卖房一年内再买房的,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2.满5年且是家庭住房,卖房时免征个税。

3.卖房一年内再买房,按买房价占卖房价的比例减免个人所得税。

新闻附件

新政细则具体5个方面

一、加快保障房、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市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加快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等项目行政审批,加快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上市。制定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办法,保质保量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开、竣工任务;继续推进旧住宅区整治出新、危旧房片区(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多渠道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

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三、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自2010年10月20日起停止执行我市的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政策。

四、保障居民自住改善型需求,严控投机炒房。保障本市居民自住改善型和外地来宁工作需要购房。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严控投机炒房,对违反上述规定、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银行不予贷款,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五、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进一步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对定价明显高于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热点问题

转让自用5年以上首套房仍免个人所得税

本报讯 昨天有房产网站报道称南京房产交易税费细则出台,称“南京市地税局刚刚公布了“家庭一套普通住房”的查询规则。记者昨晚向南京市地税局求证,地税部门表示类似消息纯属炒作,实际上所谓的“现阶段买房人可以前往地税部门查询契税纳税记录,以及提供的《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判定”在10月12日《金陵晚报》A3版的契税政策解读中,就已经明确了,谈不上南京市地税局出台房产交易税费。

根据南京市地税局的介绍,正确的表述为——

南京市地税局正在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商定具体操作程序,在具体操作程序确定前,对享受家庭住房优惠政策的,由征收机关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由纳税人出具家庭住房书面诚信保证书,并在纳税申报时提供户口簿以便于税务机关核实。(黄韬)

官方辟谣

房产交易税费细则出台?

南京地税部门称消息没依据,办法早明确

昨天,省市地税局同时表示,12366咨询热线已经开通,可以随时接受有关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的疑问。就一些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也进行了采访——

【热点词】个人所得税

转让自用5年首套房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9月29日关于房地产契税缴纳的口径中提及“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记者昨天咨询南京市地税局得知,如果是自用5年以上,而且是夫妻双方在江苏省内的生活用房,从10月1日起仍然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将房子卖出后,夫妻两人如果需要购买二套房,根据新版契税标准就需要按照3%的原定比例缴纳契税。

【热点词】房产税

目前还不会推行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包括上海等地将进入房产税首批试点城市,但南京目前还不会推行房产税,具体征税标准也将在上海等地取得一些经验后再做出。具体到时间窗口将是在2011年以后,而且是针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至于这个“部分个人”的概念,记者了解到,应该是房屋面积较大的那种,而不会针对90平方米以下。

【热点词】保证书

要写全配偶子女身份证号

昨天,江苏省地税局也公布了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的具体内容。记者看见,这张保证书已经书面设计了一下文字——“本人作出如下诚信保证:本人现购住房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如果本人上述保证不实,愿意接受地方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如果想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就必须书面签字证明是家庭住房。在这张保证书上,需要填写本人、配偶、子女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根据地税部门介绍,办税窗口会有诚信保证书提供,进行房产交易时要带齐相关身份证明以供地税部门审核。

【热点词】拆迁房

是否减免以登记信息为准

有市民也向本报热线咨询,拆迁后买房,自己以前的房子已经没有了,购买的房子是否可以按照家庭住宅享受契税优惠?

对此,南京市地税局表示,江苏版住宅契税新规中其实已经给出答案,是不是家庭住宅,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

责任编辑/jinxin.nj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