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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转发!2021年南京楼市政策大盘点,限购、落户、贷款、税费都齐了!

房天下南京二手房网  2021-08-18 17:38:27  来源:房天下 房美美

上半年,房地产调控次数达286次。学区调整、土地拍卖、二手房指导价取代限购、限贷、限售,成为楼市新的关键词。

这意味着,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手段正在变得更多元、更有效。可以说,楼市奖励“投机取巧”的时代已经过去,未来能笑到最后的,一定是紧跟政策的人。

(什么叫投机取巧?假离婚、深房理炒房团···)

就南京而言,楼市调控政策也非常频繁。上半年新房成交近7万套,创下5年新高,有人预测,南京的购房政策可能会进一步收紧。很多有意向买房的人,开始关心起南京楼市的政策走向:

老家在淮安/徐州/马鞍山的外地人,置业南京会受到影响吗?

离婚不满两年,购房资格会不会如北京一样遭受限制?

孩子刚满18岁,能不能用Ta的名额买一套房子?

针对购房者的种种疑问,南京房天下整理了一份【史上最全】的南京买房攻略,包含有关南京楼市政策的方方面面,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目录

1.购房资格

1.1限购政策

1.2购房证明

1.2.1人才购房证明

1.2.1.1人才资格认定

1.2.1.2人才申请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2.1.3怎样申请人才购房证明

1.2.1.4人才购房政策要点

1.2.2四区购房证明

1.2.2.1开具四区购房证明要求

1.2.2.2四区购房证明政策要点

1.2.3无房家庭购房证明

1.2.3.1无房家庭认定标准

1.2.3.2无房家庭购房证明政策要点

1.2.4普通购房证明

1.2.4.1网上预约流程

1.2.4.2证明办理方法

1.2.4.3开具购房证明所需材料

1.2.4.3.1本地户口

1.2.4.3.2外地户口

2.落户政策

2.1积分落户

2.1.1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

2.1.2规则概述

2.2人才落户

2.2.1人才落户的标准

2.2.2人才落户需提供的资料

2.2.3人才落户的办理方法

2.2.4关于落户地址

2.3投靠落户

3.房贷政策

3.1房贷政策

3.2商业贷款

3.2.1商业贷款额度确定

3.2.2商业贷款利率影响因素

3.2.3商业贷款最长年限

3.3公积金贷款

3.3.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3.3.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3.4南京征信报告

3.5收入证明

3.5.1没有工作单位如何开收入证明

3.5.2商业贷款收入证明的格式要求

3.5.3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

3.6银行流水

3.6.1什么叫“好流水”

3.6.2如何获取银行流水

4.购房税费

5.其他政策

5.1限售

5.2办理房产证

5.2.1所需资料

5.2.2办事地点

1.购房资格

1.1限购政策

  • 南京主城(不含六合、溧水、高淳):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 外地人买房要求提高:需提供3年内累计两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 六合、溧水、高淳三区,南京户籍不限购,外地户籍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购买一套;

  • 南京本地限购第三套房(含新房、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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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购房证明

    目前南京开具购房证明有4种类型:人才、四区、无房、普通,开购房证明需要提前网上预约。

  • 人才购房证明:(此项针对外地户籍可以购买南京所有区域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有优先选人才房源的权利;特别提醒:通过人才购房证明买到的房子5年内不得转让。

  • 四区购房证明:(此项针对外地户籍只能购买浦口、六合、高淳和溧水四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无房购房证明(此项针对本地户籍):可以购买南京所有区域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有优先选无房房源的权利;

  • 普通购房证明:可以购买南京所有区域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1.2.1人才购房证明

    先给结论:人才=真实工作单位+南京房产限制(ABC类仅可1套且<90㎡,其他类人才要求无房)+一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一定社保要求和流水

    1.2.1.1人才资格认定

    1、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4、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5、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6、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7、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8、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1.2.1.2人才申请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 人才需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是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 其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 1.2.1.3怎样申请人才购房证明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在线提交申请。

    登录“我的南京”APP,找到“南京房产”,点击“人才安居”,进入“人才购房服务”模块,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资料并提交即可。审核工作以“全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的方式进行,审核通过可获得电子版《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12个月。

    1.2.1.4人才购房政策要点

  • 凭《人才购房证明》,购买商品房时可优先选房

  • 市级出具的《人才购房证明》可在全市通用,江北新区等区级出具的人才购房证明仅限于区内使用;

  • “假人才”是南京楼市重点查处对象,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炒卖房号等行为,立即取消其人才购房资格:未购房的注销其《人才购房证明》;已购房或认购的收回房源;已签约的不予合同备案;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 1.2.2四区购房证明

    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2.2.1开具四区购房证明要求

  • 入户申请书;

  •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 6个月及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1.2.2.2四区购房证明政策要点

  • 通知规定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1.2.3无房家庭购房证明

    5月28日,南京市住房保障房产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通知》,南京无房家庭购房资格认定标准收紧,自2021年5月29日起实施。

    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居民家庭(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无住房登记及房产交易合同备案信息。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

    注意:无房家庭只能开出一张无房家庭购房证明,有效期为180天。

  • 多次以《暂行办法》落户四区的,以最近一次落户时间为准开始计算2年限制期限。

  • 通过《暂行办法》落户四区的人员须至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 1.2.3.1无房家庭认定标准

    ①本市户籍,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②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包括房屋赠予、房产交易转让(含份额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信息。

    ③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1年内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对于无法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的,不再认定为“无房家庭”,他们将只能以开出的普通购房证明参与普通号的摇号。

  • 1.2.3.2无房家庭购房证明政策要点

    ①购房资格核查中,居民家庭成员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可;

    ②符合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可提供前一年内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士,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至“我的南京”APP开具无房购房证明:1、2008年后在江苏省内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人士;2、未婚单身人士;3、离异且无未成年婚生子女的人士;4、无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士。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须至窗口开具无房购房证明

    无房家庭购房证明有效期180天,已开具的无房购房证明可继续使用,到期后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通知》规定的条件开具

  • 1.2.4普通购房证明

    外地户籍需满足在南京近3年累计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年,补缴的社保不认;

    本地户籍符合南京的限购政策即可办理。

    特别提示: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区、街道等社保服务窗口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后,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打印(工作日8:00-20:00);个税证明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大厅开具

    1.2.4.1网上预约流程

    普通购房证明需要网上提前预约,详细预约步骤:

    关注“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网上预约

    1.2.4.2证明办理方法

  • 线上开购房证明(仅针对南京户籍):

  • ①南京户籍已婚且婚姻登记地在南京的居民;

    ②南京户籍的未婚或无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

    办理方法:下载APP“我的南京”,办理电子购房证明。

  • 线下购房证明开具时间:

  • ①周一至周六:华侨路52号、江宁市民中心

    ②周一至周五:其他剩下(14个)网点皆可

    1.2.4.3开具购房证明所需材料

    1.2.4.3.1本地户口

    已婚人群——

    购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簿

    有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人提交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再婚的:需提交前段婚姻的、离婚协议(近2年的,有几段提供几段)

    离婚人群——

    离异带未成年子女: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包括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文书(或者民事调解书)、明确小孩抚养关系的离婚协议(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离异不带未成年子女: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需要提供近两年的离婚信息)

    丧偶人群——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簿显示丧偶)。如带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出生证

    单身人群——

    所需材料:购房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带未成年子女: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态显示未婚)、出生证(如出生证上有父母信息需公证明确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孩子户口必须跟母亲在一个户口簿上,母亲必须是户主

    现役军人——

    所需材料: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原件);军官证、士官证与身份证号为同一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4.3.2外地户口

    婚姻、抚养子女状况参照上面本地户口所需材料。除此之外,还需提供以下任意一种:

    ①近三年内累计两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

    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国外学历证书需要教育部翻译认证),南京工作证明和劳动合同(四十周岁以下);

    ③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需窗口确认是否可用),南京工作证明和劳动合同(四十周岁以下)

  • 其中,离异人群开购房证明需要注意:

  • ①离异人士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如申请购房证明之日起前2年发生了多次离异情况的,应由本人现场填写《开具购房证明离异情况诚信保证书》

    这份《开具购房证明离异情况诚信保证书》需要交代清楚开具购房证明时前2年的离异情况,填写信息包括了本人、离异配偶、未成年的姓名、身份证号等。

    ②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需提交经公证且明确有效期的由本人开具的《开具购房证明离异情况诚信保证书》

  • 2.落户政策

    2021年7月27日,南京发布新的积分落户实施办法,通过积分落户南京,需要缴纳的社保年限调整为不少于12个月。还有一个重大变化:南京和苏州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认可。相关分析文章,请点击《积分落户政策放宽是为了刺激南京楼市?》

    新的积分落户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目前外地人落户南京有3种方法:积分落户、人才落户、投靠落户

    2.1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政策宽松:①缴纳的社保年限为不少于12个月;②南京和苏州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认可。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三个模块组成,积分=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积分达到100分的,即可向各区级公安机关提交落户申请。

    2.1.1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

    ①持有本市班里的《江苏省居住证》;

    ②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③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2.1.2规则概述

  •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 在苏州市参加社保的,视为在南京市缴纳并赋分,在苏州市居住的,视为在南京市居住并赋分;

  • ①基础指标——

    参保情况:缴纳社保时间越长,计分越高(缴纳24个月记30分)

    居住期限:在南京连续居住时间越长,计分越高(居住24个月可记30分)

    ②加分指标——

    纳税情况(个税+个体工商户缴税+企业缴税)、表彰奖励(包括见义勇为)、社会服务(包括捐献造血干细胞、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带动就业、科技成果

    ③减分指标——

    违法行为、失信行为、刑事犯罪记录、传销行为

    2.2人才落户

    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确定南京人才落户政策从6月1日起延长,有效期3年,也就是说南京人才落户政策将延长至2024年6月1日。

    2.2.1人才落户的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通过人才落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2.2.2人才落户需提供的资料

    两项必备资料: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根据人才类型不同的其他资料: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需提供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③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需提供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④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2.2.3人才落户的办理方法

    线上办理:仅限在国内取得相应学历,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工作、无直系亲属投靠、无随迁人的学历型人才,通过手机端“我的南京”APP线上提交落户申请。

    步骤:“我的南京”APP—政务—政务服务—政务大厅—人才落户

    线下办理:其他情形,申请人暂时还需要前往各区级公安机关窗口申请

    2.2.4关于落户地址

    申请人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城镇地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登记为家庭户。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落户本人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工作单位设立的单位集体户登记落户,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未设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落户,并提交人才服务中心同意落户书。

    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社区的社区户登记落户。

    2.3投靠落户

    重点关注:

    ①被投靠人需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不动产权证);

    ②房主非被投靠人本人的,需提供房主户主的户口簿首页和内页、身份证、房主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房主户主的书面同意书。

  • 父母投靠落户

  • 要求:需要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

  • 夫妻投靠落户

  • 要求:已经领取结婚证,结婚满5年、年龄满30周。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

  • 配偶及子女投靠落户

  • 要求:申请人有结婚证、子女未婚。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或子女。

  • 子女投靠落户

  • 要求:子女未婚,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子女。

  • 其他落户情形

  • 安置落户:南京士兵退伍、士兵退伍安置南京等4种情形;

    军属落户:驻宁不对现役军人的家属随军、驻宁部队女士官的未成年子女;

    运动员落户:退役运动员安置南京并被用人单位录取的;

    华侨落户:符合定居本市条件的华侨

  • 3.房贷政策

    3.1房贷政策

    南京目前施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具体贷款比例、贷款利率还要看具体的区域、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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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商业贷款

    3.2.1商业贷款额度确定

    贷款金额=(网签价格/评估价格)较小值×贷款成数

    网签价格:指网签合同上体现的房屋成交价格

    评估价格:指估价报告标明的价格

    3.2.2商业贷款利率影响因素

    ①LPR值及城市的加点值;

    ②名下是否有贷款记录,贷款是否结清;

    ③个人征信情况

    注意:2021年7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至此,LPR报价已连续15个月“原地踏步”。

    虽然LPR原地踏步,但和LPR密切联系的房贷利率却持续走高。多个地区首套首贷普遍在5.5%左右,二套房即将“破6”!

    具体的商业贷款利率,除了受LPR的影响,还与地方房贷余额、具体调控政策、具体银行政策相关。

  • 3.2.3商业贷款最长年限

    以下三个要素取值——

    ①国家和地方政策: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房屋年龄:一般要求房龄在20年以内,若超过20年需满足:贷款年限+房龄≤55/45/40年(各银行有差异);

    ③借款人年龄:一般要求最长年限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后5年,比如男性65岁,女性60岁,不同银行操作有差异。

    3.3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方面主要分为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主要有两点区别:

    ①名下有1套房贷款额度、利率不同市公个人可贷额度为30万、夫妻60万,利率上浮10%,省公积金个人可贷额度为50万、夫妻100万,基准利率。

    ②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不同。市公积金:公积金计算公式:总缴存额/总缴存比例*0.45*12*可贷年限(男60岁女55岁,连续缴存满5年可贷年限可在55及60基础上+贷5年);省公积金:省公积金只要正常缴纳,均可按额度申请。

  • 3.3.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①贷款人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的书面申请,还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②经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相关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并完成合同后,借款人可与本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同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保险;

    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应向银行发放贷款核准通知书,相关银行在收到贷款通知书后,即可办理贷款支付手续;

    ④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借款人会去银行进行计算,从而了解贷款金额和每月还款金额;

    ⑤还款方式方面,相关人员也可以选择“余额冲抵贷款方式”,即提取的公积金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

    3.3.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样,需要由所购买的住房来担保。除了提供新住房贷款所需的信息外,还需要添加以下信息:

    ①卖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②房地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的评价机构发布的评价报告;

    ④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

    ⑤抵押登记由市以上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

  • 3.4南京征信报告

    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查看是否有贷款资格,可以用几成首付)

    个人征信报告一般是去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查询机查询后并打印出来,很多银行网点都会设立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的,打印的话需要带上身份证、手机,且只能本人办理打印不可代办。

  • 申请查询本人征信报告时应提供: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 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

  • ①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② 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③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网上查询个人征信报告

    http://www.pbccrc.org.cn/

  • 3.5收入证明

    根据规定,满足贷款审核要求的情况,应该是以贷款金额测算的本笔贷款月债务支出(本笔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与借款人(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之比在50%(含)以下。

    或者,借款人及配偶月债务支出(本笔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与借款人(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之比应在50%(含)以下。

    其中,对无法取得物业管理费标准的贷款申请,物业管理费可不计入债务支出。

    3.5.1没有工作单位如何开收入证明

    部分自由职业者,或者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居民,如果有存款,可以提供存款证明;如果没有,要前往有收入进账的银行办理流水单,流水单可以证明你有持续收入;

    私营业主没有办法开具收入证明,则需提供的资料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连续缴税时间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或近6个月的银行存款流水单。

  • 3.5.2商业贷款收入证明的格式要求

    ①题头写清被证明人姓名;

    ②被证明人的信息。身份证号以及从何时开始为本公司职员;

    ③写清楚被证明人职位及收入情况;

    ④写清楚收入以何种形式发放;

    ⑤写清楚单位名称;

    ⑥写清楚经办人。该项主要是以方便对方查证;

    ⑦写清年月日,单位部门名称,加盖专用章。(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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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3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

    ①月工资收入额(实发额)要如实填写,防止与您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相符合;

    ②加盖单位工资主管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所用印章的主体名称须与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名称相一致;

    ③各项不得空缺,以方便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核实,证明出具时间为申请日当月或上月;

    ④个人收入证明应尽量使用计算机打印填写,以确保其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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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银行流水

    申请房贷时,除了收入证明,银行更主要是通过流水来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一般来说,借款人的每月收入要达到月供的2倍以上,而流水是银行判断借款人偿债水平的关键。

  • 3.6.1什么叫“好流水”

    简单来说,可以用三个词概括:收入稳定、留存充裕、没有污点。

    收入稳定,即每个月都会有一笔时间和金额稳定的到账,如果来源显示“工资”,更容易获得银行的信任;

    留存充裕,就是“赚得多,花的少”,每个月都有一些盈余,而不是工资到账就急着全部消费或者全部转账提现;

    没有污点,主要指的是没有过多的贷款记录,特别是消费贷等的转账划款。

    3.6.2如何获取银行流水

    一般来说,获取银行流水主要有四种方式:

    ①需要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所属银行营业网点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打印;

    ②携带银行卡到银行营业网点自助查询设备打印;
    ③登录个人网上银行,导出账单明细,通过打印机打印(需开通网银功能);
    ④下载银行手机APP客服端,登录手机银行,查看账单流水,导出打印(需开通手机电子银行)

    4.购房税费

    新房主要是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

    二套房主要是契税、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南京新房税费一览
    契税
    住宅情况税率
    住宅≤90㎡1%
    二套房≤90㎡
    住宅>90㎡1.5%
    二套房>90㎡2%
    三套房3%
    非住宅3%
    物业维修基金
    有电梯

    120元/㎡

    (经适房90元/㎡)

    无电梯

    75元/㎡

    (经适房50元/㎡)

    房屋产权登记费
    住宅非住宅
    800元550元
    转让手续费
    住宅非住宅
    2元/㎡

    8元/㎡转让

    双方平摊

    土地证费
    住宅非住宅
    18元

    ≤100㎡ 90元

    >100㎡ 200元

      南京二套房税费一览
    契税
    住宅情况税率
    住宅≤90㎡1%
    二套房≤90㎡ 
    住宅>90㎡1.5%
    二套房>90㎡2%
    三套房3%
    非住宅3%
    营业税征收标准

    满两年免征

    不满两年全额征收计税价格×5.55%

    注:满2年限如何界定,以房产证制时间为准

    ①集成、遗嘱、离婚、直系亲属赠予、遗失补办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原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②拆迁偿还、非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以本次领证时间计算

    个人所得税
    满五免征
    满五不全额1%或差额20%
    不满五全额1%或差额20%
    房屋产权登记费
    住宅非住宅
    800元550元
    配图费
    住宅非住宅
    20元20元
    土地证费
    住宅非住宅
    18元

    ≤100㎡ 90元

    >100㎡ 200元

    转让手续费
    住宅非住宅

    交易双方各2元/㎡

    房改房首次上市交易的,交易双方各100元/套

    8元/㎡

    双方平摊

    5.其他政策

    5.1限售

    新购房——

    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

    通过赠与转让住房——

    赠与人办理转让手续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5.2办理房产证

    5.2.1所需资料

    ①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

    ②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全款不需要);

    ③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全款不需要);

    ④银行授权委托书(全款不需要);

    ⑤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全款不需要);

    ⑥总房款发票;

    ⑦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

    ⑧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⑨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产权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2.2办事地点

    (一)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中山路171号;

    咨询电话:96510(不动产登记)、025-84710699(房产交易)、025-52271634(税务)

    (二)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华侨路35号;

    咨询电话:96510(不动产登记)、025-84722588(房产交易)、025-84705266(税务)

    (三)大光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大光路49号;

    咨询电话:96510(不动产登记)、025-84680379(房产交易)、025-84680876(税务)

    (四)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龙蟠路9号;

    咨询电话:96510(不动产登记)、025-85532963(房产交易)、025-85532957(税务)

    (五)仙林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栖霞区文枢东路10号一楼;

    咨询电话:96510(不动产登记)、025-84722588(房产交易)、025-84705266(税务)

    (六)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江东中路265号二楼A4厅;

    咨询电话:96510

    (七)江北新区

  • 华侨城办证点

  • 地址:大桥北路1号;

    咨询电话:96510(不动产登记中心)、025-58854132(房产交易)、025-58466717(税务)。

  • 大厂办证点

  • 地址:新华西路328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00,16:30停止取号;

    咨询电话:96510(不动产登记)、025-57064441(房产交易)

    (八)栖霞区

    地址:红枫街21号;

    咨询电话:85760184,受理栖霞街道、西岗街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分局咨询电话:85307278

    (九)雨花台区

    地址:软件大道176号;

    咨询电话:52829538、52829550,受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咨询

    (十)江宁区

    滨江服务大厅

    地址:江宁滨江开发区飞鹰路11号;

    咨询电话:96510(不动产登记)、025-51183705(房产交易)、025-51183672(税务)

    (十一)六合区

    地址:六合区龙池路333号市民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25-57130556(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税务综合业务咨询),96510(不动产登记);025-57130536(税务)

    (十二)溧水区

  • 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 地址:永阳街道后巷10号;

    咨询电话:96510(不动产登记)、025-56221159(房产交易)、025-56226356(税务)

  • 不动产登记中心交通西路服务大厅

  • 地址:交通西路9号3幢;

    咨询电话:96510(不动产登记)、025-56221159(房产交易)、025-56226356(税务)

    (十三)高淳区

    地址: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6号;

    咨询电话:96510(不动产登记)、025-56861637(房产交易):、025-57329366(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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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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