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花港路8号5幢三单元1911室房产司法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本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为0550-5612189。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至2024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陈松林名下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花港路8号5幢三单元1911室房产(详见拍品介绍)。
起拍价为:712320元,保证金为:1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是否具有本标的物的竞买资格或者条件,务必请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准确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出价延时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标的物存在租赁,租赁期限至2028年7月1日止,租金已付至2024年12月底。买受人享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并负担相应的义务。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九、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物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应于2024年11月1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来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新河支行;帐户:2000035024221030000001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电话:0550-5606343
本院联系地址:安徽省来安县政务新区来阳路1号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来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至2024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来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根据最三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执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出价延时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来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新河支行;帐户:20000350242210300000018),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安徽省来安县政务新区来阳路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所涉及到的物业、水电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0550-5606343 18365016291
来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