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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设法避税 律师:隐瞒实际成交价双方都要罚

房天下南京二手房网  2010-01-08 07:52:00  来源:齐鲁晚报

部分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想出很多办法逃税。律师表示,这些做法往往要承担很大风险,建议应该避免。

柴禾市街某中介公司的负责人介绍,目前,一些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经常采用两种方式避税,一种是二手房主先以一个较低的房价卖给买房者,然后私下签订一个协议,并通过第三方作为中间人证明,交完房屋营业税后再由买房者补齐应交房款;另一种则是通过第三方作为证人,二手房买主先付给卖房者一定比例的房款,等到房子购买满5年双方进行过户后,买房者再补齐其余的房款。“现在购买时限不足5年的房屋交易按照差额缴纳营业税,多数急于买房的市民选择这种方式进行交易。”

山东开启律师事务所刘延英律师表示,《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指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在房地产交易中隐瞒实际成交价格的,由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处以实际成交额1%以上5%以下罚款;偷税漏税的,由财政、税务部门依法处理。”此外,合同法第52条第三款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二手房房主售房时私下签订这种合同,往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建议不要这样做。

责任编辑/xuwen.nje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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